【澳門日報消息】中山紀檢監察今日公佈,日前,經中山市委批准,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、古鎮鎮黨委原書記匡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匡志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;親清不分,利用職務影響力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利;漠視群眾利益,在管理、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;濫用手中權力,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;既想當官又想發財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、土地購買等方面牟取利益,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匡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二十大後仍不收斂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中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山市委批准,決定給予匡志開除黨籍處分;由中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併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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